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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讨债公司: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 119次
一、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处理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的处理是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权利人可以依据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

欠钱不还的诉讼期是多久

  欠钱不还的诉讼期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欠钱坐牢后还要还钱吗

  欠钱坐牢后还要还钱。法找法网提醒您,债务人坐牢的,债权人仍可以就双方之间的借贷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债务人有还款能力的,判决书生效后即可执行还款义务;债务人没有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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