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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讨债公司律师如何处理借钱不还!
发布时间:2023-05-27 浏览 109次

如果遇到有人借钱不还,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记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此外,还要及时与南京讨债公司律师联系,专业律师会进行分析,指导当事人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准备起诉时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的三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当事人已经丧失胜诉权,同时要看有没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如果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当事人可以随时起诉要钱,在这种情况下适用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不会经过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借款时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年利率24%,超出部分低于年利率36%,视为债务人已支付,不予退还。超出年利率36%的,债务人有权要求返还或抵扣剩余本金。如果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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